台南市大甲國小105學年母語日活動辦法
壹、依據:105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:鼓勵兒童結合藝術創作、鄉土台語與戲劇,透過團隊合力創作,以母語朗讀詩詞文章、說故事或是歌謠歡唱、短劇等方式呈現,達到多元化寓教於樂的效果。
參、主辦單位:教導處
承辦單位:教務組
協辦人員:本土語言教師、各班級任教師。
肆、參加對象:一~六年級學生,每班一組(不限人數)。
伍、表演辦法:
一、內容:各班以學校當學期推動背誦的俗諺或是其他方式的表演作呈現。
二、演出時間:3-5分鐘。
三、道具方面:請呈現該母語表演活動名稱的文字海報
四、演出地點:升旗地點。
五、演出班級及時間:以一學年為期程,如下表,於當週星期五母語日兒童朝會後,遇雨順延。
105學年度上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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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週次 |
演出班級 |
表演週次 |
演出班級 |
5 |
六甲 |
11 |
五甲 |
15 |
四甲 |
19 |
三甲 |
105學年度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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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二甲 |
11 |
二乙 |
15 |
一甲 |
19 |
一乙 |
伍、獎勵辦法:凡有上台演出的小朋友,各班老師給予榮譽章以茲鼓勵。
陸、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